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契約期間無違約事項且經本校評估後,後續擴充原契約內容,期間為114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契約金額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308號(大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308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3年2月1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02170、F203010、C103050、I10109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至下午5時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逾期恕不受理。二、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詳參價格明細表。
三、113年1月9日上午10時開資格標,符合資格廠商,113年1月10日上午10時將參加評審會,同日,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之權利。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