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期滿前3個月內中本群組學校考評優良者,得議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預估為新台幣 22,715,665元(內含「食安五環」之中央獎勵金每人每日一餐3.5元),並以一年(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為限。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遴選出新承商時,承商須繼續供餐,至新承商開始供餐為止,每次以延長一個月為限,最多延長2次。屆時供應條件相同,唯其違規記點歸零,重新起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39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僅須符合任一項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中央廚房場地勘查時間:108年6月24日(週一)至6月28日(五)11時30分至15時。勘查前請先聯絡李菁組長,電話02-28812231#223: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士林國民小學。
2.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8年6月16日前)以書面送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3.資格審查: 108年7月5日(五)上午10時,於本校力行樓2樓校史室。
4.初評:108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本校力行樓2樓校史室。
5.複評(現場履勘):108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8時。
6.議價(議約)時間: 108年7月12日(五)上午10時。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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