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4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校園保全服務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穴吹東海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2,190
原始預算
$ 1,143,390
底價金額
$ 1,143,000
決標折數
99.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鈴純
聯絡電話 (02)27907161#152
機關代碼 3.79.7.6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聯絡人 林鈴純
聯絡電話 (02)27907161#152
傳真號碼 (02)2794694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1/30
原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12 16:00
開標時間 107/12/13 09: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保全業(I9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3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7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機關保全系統服務需求範圍:於保全系統服務範圍內劃分數防護區域分別設置保全系統,詳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駐衛警安全勤務工作執行要點、契約相關規範及教室配置圖。 (三)投標廠商依招標機關對保全系統服務範圍安全(含防盜、防火、防災)需求,設計及安裝保全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保全系統設置之機材設備由廠商提供,屬廠商所有並負責維護保養。契約期滿後機材歸廠商所有。契約期滿無條件拆回全部保全系統。 (四)投標廠商應先行至現場勘察,詳細估算安裝保全系統所需之線路、各種材料、施工方式,廠商設計安裝之系統必須完全符合本機關之需求,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預算或拒絕履約。 (五)本案等標期依規不得少於14天,但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五日。 (六)本工程廠商施工要配合學校上下課作息時間,以不干擾學校師生上課為原則,有必要時廠商應於下課後方可施工 。 (七)本案工本費為100元,如因流標重新上網,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更換修正後之招標文件,無須再付工本費。 (八)預定評選日期及時間:107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 (九)更正詳細表第2項人力保全為2,634時及第3項人力保全為1,765時,共計4,399小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2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鈴純
聯絡電話
(02)27907161#152
機關代碼
3.79.7.6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聯絡人
林鈴純
聯絡電話
(02)27907161#152
傳真號碼
(02)2794694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1/30
原公告日
107/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12/12 16:00
開標時間
107/12/13 09: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保全業(I9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3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7日下午16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機關保全系統服務需求範圍:於保全系統服務範圍內劃分數防護區域分別設置保全系統,詳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駐衛警安全勤務工作執行要點、契約相關規範及教室配置圖。 (三)投標廠商依招標機關對保全系統服務範圍安全(含防盜、防火、防災)需求,設計及安裝保全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保全系統設置之機材設備由廠商提供,屬廠商所有並負責維護保養。契約期滿後機材歸廠商所有。契約期滿無條件拆回全部保全系統。 (四)投標廠商應先行至現場勘察,詳細估算安裝保全系統所需之線路、各種材料、施工方式,廠商設計安裝之系統必須完全符合本機關之需求,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預算或拒絕履約。 (五)本案等標期依規不得少於14天,但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五日。 (六)本工程廠商施工要配合學校上下課作息時間,以不干擾學校師生上課為原則,有必要時廠商應於下課後方可施工 。 (七)本案工本費為100元,如因流標重新上網,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更換修正後之招標文件,無須再付工本費。 (八)預定評選日期及時間:107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 (九)更正詳細表第2項人力保全為2,634時及第3項人力保全為1,765時,共計4,399小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2 16: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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