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正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紙漿、紙及紙製品業(C6)、印刷業及其輔助業(C7)、設計業(I5)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7年01月15日下午5: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本校總務處),郵寄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開標日:107年01月16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7年01月11日前
4.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本契約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7年08月31日止。
6.本案之公告底價為預計金額,計新台幣3,769,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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