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206020日常用品零售業、F299990其他零售業、F301010百貨公司業、F301020超級市場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F301030一般百貨業、F399010便利商店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即111年11月23日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2.開標時間:111年12月2日上午10時30分,地點:本校大智樓校會議室。 3.評選時間:111年12月13日(二)上午9時30分,地點:本校大智樓校會議室。 4.本案採最有利標複數決標,經評選合格,評定序位後,照評選序位順序,依廠商所報之數量決標,各投標廠商可得標之數量上限為招標總數量。倘其決標數量不足招標之總數量,將依評選序位依序洽合格投標廠商購足數量,累計至招標總數量為止。得標廠商以3家為上限。 5.每張電子兌換券額度100元,可抵用100元之生理用品,一券一物,不接受補價差或找零,每券僅限期限內使用,逾期之餘額不可留用。 6.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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