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期間與數量:
(一) 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數量為1215小時。
(二)補充1名人力: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數量為1188小時。
二、擴充之金額:
(一) 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334,125元。
(二) 補充1名人力: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326,700元。
上開合計擴充金額為660,825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機關拒不履約,保障機關權益確保履約之完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1段6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標(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 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69號
,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19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 後續擴充之機制(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一、期間與數量:
(一) 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數量為每個月405小時(周一至五每日13.5小時,共22日+週六日每日12小時,共9日),共3個月(1215小時)。
(二)補充1名人力: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數量為每個月198小時(周一至五每日9小時,共22日),共6個月(1188小時)。
二、擴充之金額:
(一) 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1215小時*時薪275元=334,125元。
(二) 補充1名人力: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1188小時*時薪275元=326,700元。
(三)上開合計擴充金額為660,825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