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崇聖樓2樓第一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採購法停權處份之下列廠商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或同時符合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E901010油漆工程業及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之資格。如僅符合資格之一部分者,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4年6月9日前以書面項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疑義之期限不逾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3日(6月13日前)。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連絡電話:25942635*838許主任/835張組長,傳真:25850245,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總務處。
二、本校大門開放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3點30分,3點30分過後請由本校北門警衛室進出(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59巷21弄)。
三、履約期限:機關指定日起開工,並於60日曆天內竣工
四、現場勘查時間為上班日上午9時-11時;下午13時至15時。勘查時請先聯絡
總務處(許主任/張組長)。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總務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