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預計106年8月底前擴充活動中心地下室游泳池工程(106年度游泳池整修工程採購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643,86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雙蓮國民小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兩案合併發包案件:(1)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1,440,485元整。(2)籃球場暨周邊水溝系統整修工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5,808,572元。總預算金額合計為新臺幣17,249,057元整。以兩案合併之總價金額決標,若任一案投標價格高於該案預算金額則視為無效標。(投標書須敘寫投標總價及兩案個別投標金額。)
2.企劃書與其附件之製作規範、審查項目以及評分標準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之「106年度活動中心耐震補強、籃球場暨周邊水溝系統整修工程審查須知」(異質最低標(評分及格最低標),總評分法價格不納入評分)。
3.106年6月8日中午12時截標,當日下午13時30分開標並進行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審查(證件審查);6月15日下午14時00分召開審查委員會評分,請廠商進行企劃書簡報及詢答,審查後如有及格之廠商,即開價格標進行比價或議價程序後決標。開標及審查委員會會議皆於本校一棟三樓會議室進行。
4.若對本案招標文件有疑義,有關釋疑期限與方式請參閱投標須知第12點。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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