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雙蓮國民小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301010「百貨公司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服裝之業務者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05年8月22日17:00前向本機關提出。
2.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採限制性招標,一家廠商投標即可開標。
3.有關本案檢驗方式請依採購文件編號05,「材質成份規格檢驗方式明細表」註3之規定,均採國家標準(CNS),總號及數值則由廠商自行填寫。
本次變更公告要點如下:
1.履約期限更改為90日曆天。
2.其他付款條件:履約標的完成製作後應書面通知本校完工,本校於收到通知7日內派員會同導護
志工隊人員清點數量無誤後,先付契約總金額之70%,驗收合格後付尾款。
3.本案訂於105年8月24日17時整截標,105年8月25日10時開標,105年8月29日14時整辦理評選及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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