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05 已決標公告

無障礙電梯增設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水平線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0,000
原始預算
$ 4,130,874
底價金額
$ 4,066,880
決標折數
9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7.4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佳祺
聯絡電話 (02)25944413#140
機關代碼 3.79.7.4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聯絡人 徐佳祺
聯絡電話 (02)25944413#140
傳真號碼 (02)259524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68,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27
原公告日 106/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04 08:30
開標時間 106/07/04 09: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NT$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本文第7條履約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為「本校通知之指定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需完成『電梯使用核可證明(亦即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以外之全部工項」(亦即「180日曆天」不包含乙方於電梯完工後須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的期間)」【詳契約本文第7條履約期限】。請注意施工機具、施工車輛、廢棄物清運及場地復原之管理,以避免影響師生安全。履約期限內完成「電梯使用核可證明(亦即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以外之全部工項,初驗合格者,領取80%契約價金;初驗合格後270日曆天內完成「電梯使用核可證明(亦即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工項後,複驗合格者,領取20%契約價金尾款【詳契約本文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4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4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佳祺
聯絡電話
(02)25944413#140
機關代碼
3.79.7.4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聯絡人
徐佳祺
聯絡電話
(02)25944413#140
傳真號碼
(02)2595248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68,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27
原公告日
106/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04 08:30
開標時間
106/07/04 09: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NT$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本文第7條履約期限之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為「本校通知之指定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內,需完成『電梯使用核可證明(亦即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以外之全部工項」(亦即「180日曆天」不包含乙方於電梯完工後須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的期間)」【詳契約本文第7條履約期限】。請注意施工機具、施工車輛、廢棄物清運及場地復原之管理,以避免影響師生安全。履約期限內完成「電梯使用核可證明(亦即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以外之全部工項,初驗合格者,領取80%契約價金;初驗合格後270日曆天內完成「電梯使用核可證明(亦即取得本工程無障礙電梯使用執照)」工項後,複驗合格者,領取20%契約價金尾款【詳契約本文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4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3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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