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9.7.1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玲 |
| 聯絡電話 | (02)23632077#731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總務處 |
| 傳真號碼 | (02)2363779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2,796,785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5/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5/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5/13 11: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總務處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2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於開工日起65工作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投標須知十 三、(二)1.相關規定 |
|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15/5/11上午10時為止,本校將於115/5/11下午17時前以書面回覆疑義。 2.開標時間:115/5/13(三)11:00 3.投標廠商資格:■僅須任一項符合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b.其他:(投標時無須檢附下列資料,為合格標。唯本案消防工程履約階段,依據消防法第7條第2項規定,前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得由現有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暫行為之;其期限至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止。爰此,本案消防工程於契約訂定時須委託「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人員或者具消防設備士或師證書,依消防法第8條取得有效期間內之執業執照及消防設備士或師公會會員證人員,協助測試及檢修。) ■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其他證明文件: 聘有消防設備士或師,並應檢附「消防設備士或師證書」、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備士或師公會會員證。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5/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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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