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200號(本校民權樓1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200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業別: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注意 ※※
投標廠商之工地管理人員需通過臺北市工務局核發之期限內「跨域道路挖掘施工管理人員識別證」,得標廠商需於決標後立即向臺北市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申請「道路維護施工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前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簡報說明時間:109年9月14日13:30,企劃書需與投標文件一併送達。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至遲應於109年9月4日17:00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9月7日12:0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一個月內。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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