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18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機關(午餐供應委員會)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增購金額上限為24,460,88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1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18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異議,應於民國106年8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校受理窗口:本校總務處(電話:02-27122452#830、傳真: 02-27180657、地址:10549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99巷18號)提出,另本校將於民國106年8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廠商於投標前,應詳讀所有招標文件,建議宜至現場勘查,如有疑義、異議,應於法定期間提出。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者,依本案投標須知第27點及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相關規定裁處。
三.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因廚房結構補強工程,供應之餐點需由廠商廠房提供。
四、本案預算金額以預估訂餐數量估算,實際付款金額計算方式詳「履約規範說明」。
五.開標流程日期:
1.停止收件:106年8月8日17:00。
2.資格審查:106年8月9日09:00。
3.評選會議(初評):106年8月10日09:00起。
4.評選會議(複評):於初評後進行。
5.議價程序: 106年8月10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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