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6 已決標公告

既有建物補照技術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蔡光裕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58,000
原始預算
$ 3,097,138
底價金額
$ 3,024,224
決標折數
87.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代碼 3.79.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先生或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352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胡先生或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352
傳真號碼 (02)2932329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辦理「車棚」使用執照後續擴充60萬元權利,所需項目如與本案契約相同,相同項目之金額依本案決標金額核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6/14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C棟209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6月12日下午17時整前,以書面送達(以下送達均包含專人或郵遞方式)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或傳真(02)29323299請求釋疑。本處將以書面或傳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2.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57傳真:(02)29323299。 廠商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0萬元整。 4.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切結書。 5.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可至現場勘查,以利了解本案之現況及實際建物情形。 (2)廠商履約時應先與使用管理單位進行溝通,了解建築物使用管理單位使用需求,並依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提供評估項目辦理補照及補辦使用許可。 (3)廠商應配合本處對本工作之修正、變更或調整等及其地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或修正事宜。 (4)本案將「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納入招標文件,作為履約績效管理之依據。 6.參考資料:公有建築物未領得使用執照補照費用評估報告書、原領97雜字第0016號、79建字一第0596號建(雜)照參考圖。詳細價目表內已包含建築測繪與現況測量等工作項目,得標廠商應全部重新辦理測繪、測量(含隱蔽部份),至有關本案所附相關圖樣,僅屬參考文件以利廠商備標及評估投標相關成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先生或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352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人
胡先生或李小姐
聯絡電話
(02)29320212#357/352
傳真號碼
(02)2932329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辦理「車棚」使用執照後續擴充60萬元權利,所需項目如與本案契約相同,相同項目之金額依本案決標金額核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6/14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C棟209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06年6月12日下午17時整前,以書面送達(以下送達均包含專人或郵遞方式)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或傳真(02)29323299請求釋疑。本處將以書面或傳真於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2.廠商對本處辦理招標、開標、決標期間,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利者,得依採購法規定提出異議,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電話:(02)29320212分機357傳真:(02)29323299。 廠商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本案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0萬元整。 4.投標廠商請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規定予以簽認切結並檢附切結書。 5.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可至現場勘查,以利了解本案之現況及實際建物情形。 (2)廠商履約時應先與使用管理單位進行溝通,了解建築物使用管理單位使用需求,並依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提供評估項目辦理補照及補辦使用許可。 (3)廠商應配合本處對本工作之修正、變更或調整等及其地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或修正事宜。 (4)本案將「臺北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要點」納入招標文件,作為履約績效管理之依據。 6.參考資料:公有建築物未領得使用執照補照費用評估報告書、原領97雜字第0016號、79建字一第0596號建(雜)照參考圖。詳細價目表內已包含建築測繪與現況測量等工作項目,得標廠商應全部重新辦理測繪、測量(含隱蔽部份),至有關本案所附相關圖樣,僅屬參考文件以利廠商備標及評估投標相關成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4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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