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5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洽購。2.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3.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05066招標文件」字樣。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獸醫診療機構或人力派遣業者(IZ12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
(四)決標日期:預計同開標日。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為新臺幣。
(六)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七)本案無給付預付款。
(八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整。
(九)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須為獸醫診療機構或人力派遣業者。
1.投標廠商為獸醫診療機構者:應檢附機構開業執照影本、負責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
2.投標廠商為人力派遣業者:應檢附執行本案犬貓絕育服務之獸醫診療機構合作同意書或契約書正本,及該機構負責獸醫師(佐)執業執照影本。
(十)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十一)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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