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08A00195 已決標公告

兒童新樂園供電設備檢驗及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旭機電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98,280
原始預算
$ 2,559,869
底價金額
$ 2,415,000
決標折數
91.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79.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委管處兒童新樂園營運管理中心楊于忠
聯絡電話 (02)28333823#512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聯絡人 委管處兒童新樂園營運管理中心楊于忠
聯絡電話 (02)28333823#512
傳真號碼 (02)2511897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1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0 )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24)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9/20
原公告日 108/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4: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8333823#512))
開標地點 本機關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 ( 24 ) 個月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9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 ,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查閱相關文件。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臺北市兒童新樂園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工作概要: 依機關所核定最新版本之維修工作說明書執行臺北市兒童新樂園供電設備所屬低壓配電盤組、高壓配電盤組、緊急發電機組及高壓模鑄式變壓器等之定期清潔、維護工作及故障檢修工作。 (2)高壓配電盤組數量如下: A.高壓配電盤室:7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B.A區變電站:7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C.B區變電站:6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D.C區變電站:4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3)高壓模鑄式變壓器數量如下: A.A區變電站:4組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B.B區變電站:4組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C.C區變電站:3組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4)低壓配電盤組數量如下: A.A區變電站:7台A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B.B區變電站:6台A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C.C區變電站:11台A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5)緊急發電機組數量如下: A.緊急發電機400kW 2組(含儲油槽室)。 B.緊急發電機500kW 1組(含儲油槽室)。 2.增購履約評核辦法:: (1)延長契約期限:契約履約期限到期前,若機關辦理之接續契約無法銜接或機關預算執行需要考量時,機關得視需求於增購金額內再多延長3個月。 (2)履約評核辦法: A.評核項目及方法:詳工作說明書之附件9「兒童新樂園廠商評核表」。 B.評核時間:契約開工後第4個月起;機關每月評核廠商1次,若機關行使長期增購,增購期間仍持續按月辦理評核。 (3)增購辦法:機關依「履約評核辦法」,評定符合增購條件時,機關得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廠商應依契約金額承攬。 A.長期增購履約期間各項工作依據原契約單價、項目、週期及規定執行。 B.長期增購:經機關依「履約評核辦法」,評定符合增購條件時,機關得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每次延長契約12個月,至多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2次。 C.依開工後第4~18個月平均評核結果作為辦理長期增購依據,平均達80分以上,機關得辦理增購12個月。 D.第1次長期增購期內,持續評核並依增購期第1~6個月平均評核結果作為辦理第2次長期增購依據,平均達80分以上,機關得辦理第2次增購12個月。 E.第2次長期增購期內,若機關辦理之接續契約無法銜接或機關預算執行需要考量時,機關得視需求於增購金額內逕行再多延長3個月月。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2,415,000 元。 (九) 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修正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 、(一)、1、(16)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項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F02010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修正為「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2.修正「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行業類別為「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3.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及開標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9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5.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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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管處兒童新樂園營運管理中心楊于忠
聯絡電話
(02)28333823#512
機關代碼
3.79.62
單位名稱
供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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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3338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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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1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百分之(100 )及於增購金額內延長契約(24)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9/20
原公告日
108/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4: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8333823#512))
開標地點
本機關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 ( 24 ) 個月以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9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 ,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查閱相關文件。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臺北市兒童新樂園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工作概要: 依機關所核定最新版本之維修工作說明書執行臺北市兒童新樂園供電設備所屬低壓配電盤組、高壓配電盤組、緊急發電機組及高壓模鑄式變壓器等之定期清潔、維護工作及故障檢修工作。 (2)高壓配電盤組數量如下: A.高壓配電盤室:7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B.A區變電站:7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C.B區變電站:6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D.C區變電站:4台V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3)高壓模鑄式變壓器數量如下: A.A區變電站:4組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B.B區變電站:4組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C.C區變電站:3組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4)低壓配電盤組數量如下: A.A區變電站:7台A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B.B區變電站:6台A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C.C區變電站:11台ACB及相關盤體與線路。 (5)緊急發電機組數量如下: A.緊急發電機400kW 2組(含儲油槽室)。 B.緊急發電機500kW 1組(含儲油槽室)。 2.增購履約評核辦法:: (1)延長契約期限:契約履約期限到期前,若機關辦理之接續契約無法銜接或機關預算執行需要考量時,機關得視需求於增購金額內再多延長3個月。 (2)履約評核辦法: A.評核項目及方法:詳工作說明書之附件9「兒童新樂園廠商評核表」。 B.評核時間:契約開工後第4個月起;機關每月評核廠商1次,若機關行使長期增購,增購期間仍持續按月辦理評核。 (3)增購辦法:機關依「履約評核辦法」,評定符合增購條件時,機關得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廠商應依契約金額承攬。 A.長期增購履約期間各項工作依據原契約單價、項目、週期及規定執行。 B.長期增購:經機關依「履約評核辦法」,評定符合增購條件時,機關得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每次延長契約12個月,至多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2次。 C.依開工後第4~18個月平均評核結果作為辦理長期增購依據,平均達80分以上,機關得辦理增購12個月。 D.第1次長期增購期內,持續評核並依增購期第1~6個月平均評核結果作為辦理第2次長期增購依據,平均達80分以上,機關得辦理第2次增購12個月。 E.第2次長期增購期內,若機關辦理之接續契約無法銜接或機關預算執行需要考量時,機關得視需求於增購金額內逕行再多延長3個月月。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 2,415,000 元。 (九) 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修正投標須知第貳節、十三 、(一)、1、(16)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項下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F02010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修正為「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2.修正「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行業類別為「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3.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之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及開標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9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5.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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