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劍潭站南側汽車停車場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車道既有瀝青刨除1388平方公尺、車道新設瀝青鋪面(厚度至少5CM)1388平方公尺、停車格植草磚挖除及整地2097平方公尺、停車格點焊鋼絲網(D=5MM,15*15CM)2097平方公尺、停車格結構混凝土(210kgf/cm^2以上、厚度至少10CM)2097平方公尺、停車格新設瀝青鋪面(厚度至少5CM)2097平方公尺、停車格標線繪設77平方公尺、殘障停車格標誌繪設3個、停車格編號繪設139個、車道熱拌膠反光標線46平方公尺、車道熱拌膠反光標誌9個、排水溝渠陰井修補調整46處、新設回復式防撞桿4支、地面既有設施、車輛移置復舊費用1式、廢棄物清運448立方公尺、施工圍籬141公尺、檢試驗費4次、環境清潔及交通維持費1式、柔性告示牌1面。
2、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
3、為避免施工影響旅客停車權益,本案將採半半施工分兩區域先後進行施作,廠商應提送合法瀝青混凝土拌合廠之證明文件、營建廢棄物合法收容處理場所之證明文件經機關審查核可後始得進場。
4、施工期間,廠商應派專人或申請義交協助交通維持,詳工作說明書規定。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2,682,7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