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901010油漆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8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林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紅樹林站旁停車場及變電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捷運紅樹林站旁停車場及變電站外牆既有油漆清除及油漆塗裝,外牆數量約1756平方公尺,另花台頂部防水處理(含部分植栽土運氣及水泥砂漿填灌)數量約217平方公尺,變電站外牆及屋頂排水設施改善共9處。
2.本案採用油漆塗料為氟碳系統漆料。
3.廠商所使用之材料須為一年內新品,並提送相關材料之出廠證明。
4.廠商施工前須提供相關材質證明,經機關核定後始得進場施作。
5.本案所使用之油漆材料,經機關核定相關材質證明後,廠商進料時須放置機關指定地點,每次施作前須向機關領料始得進場施作。
6.施工時間:本工作施作地點為捷運紅樹林站旁停車場及變電站,若施作部位影響營運則施作時段為夜間停止營運斷電後始可進場施作,其他在不影響旅客進出動線及捷運營運安全前提下,經機關同意後可24小時施作,惟仍應以機關核可工單為主,廠商應自行考量夜間或連續施工相關人力費用及施工成本,相關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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