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505600#3093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1&orgId=3.79.62&cno=A11B03881&seq=02&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15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16 1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985,000 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 B1臨時投標處
其他: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48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智慧型火警總機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智慧型火警總機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9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捷運北投機廠(含投捷變電站及牽引動力變電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智慧型火警總機1套、傳統型火警總機10套及消防廣播主機8套。 (2)火警區劃規劃檢討、簽證、送審及現場勘查工作。 (3)火警總機、消防廣播主機、探測器、監視模組、控制模組、區域迴路模組、模擬顯示地圖造景盤/外箱/面板、火警發信機、警鈴、警示燈(LED燈)、功率擴大機、監聽單元、緊急電源組、落地式機櫃、喇叭、新增迴路配管配線(含線路抽換)、隔離式變壓器、突波吸收器、隔離短路設備模組、隔離開關…等設備更新。 2、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北投機廠(含投捷變電站及牽引動力變電站)火警及廣播系統之重置工程安裝及測試工作。 3、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總機、程式設定、現場指導、介面協調及保固責任,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八)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修訂詳細價目表項次2.2「行政大樓-傳統型火警總機設備」移報盤為20迴路、項次2.3「投捷變電站-傳統型火警總機設備」操作主機為30迴路及項次2.4「控制塔、次工廠、牽引動力變電站-傳統型火警總機設備」操作主機為25迴路。 2、修訂詳細價目表項次4.1~4.7「低煙無鹵耐燃電纜線1C×1.6mm、低煙無鹵耐燃隔離對絞電纜線2C×1.25mm²、2C×2.0mm²、4C×2.0mm²、低煙無鹵耐熱隔離對絞電纜線2C×2.0mm²、低煙無鹵防水金屬軟管、RSG 管」、項次4.8~4.9「線路安裝費用、管路安裝費用」及項次5.2「非定址式傳統型探測器」等實作項目數量。 3、修訂工程規範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四)人力配置提報說明: (1)修訂「消防設備師」職責/應辦事項:火警區劃整併簽證、提送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消防設備師簽證及相關送審工作,並負責本案消防安全設備之設 計、監造、裝置、檢修工作。 (2)修訂「現場工作負責人」擔任資格:具備消防系統工程經驗2年以上,並具消防設備士執照(含回訓證明)。 (3)修訂「現場工作負責人」人數為1人。 (4)修訂「現場施工人員」人數為5人。 4、修訂工程規範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六)、1、(2)、C、「移報線路上(定址式智慧型火警總機輸出二次側外線)需另外加設軟體隔離開關並附LED 指示燈……」。 5、增列工程規範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六)、8、(7)「涉及高架作業及機關指定區域之探測器須全數更換。」 6、配合修訂公開招標公告事項、工程規範及服務建議書價格組合分析參考格式等相關文件。 7、前述更正非屬重大改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9-03T12:16:52+08:00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01&orgId=3.79.62&cno=A11B03881&seq=02&UpdSq=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985,000 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供應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 B1臨時投標處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曾完成智慧型火警總機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智慧型火警總機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驗收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9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355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 捷運北投機廠(含投捷變電站及牽引動力變電站)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智慧型火警總機1套、傳統型火警總機10套及消防廣播主機8套。 (2)火警區劃規劃檢討、簽證、送審及現場勘查工作。 (3)火警總機、消防廣播主機、探測器、監視模組、控制模組、區域迴路模組、模擬顯示地圖造景盤/外箱/面板、火警發信機、警鈴、警示燈(LED燈)、功率擴大機、監聽單元、緊急電源組、落地式機櫃、喇叭、新增迴路配管配線(含線路抽換)、隔離式變壓器、突波吸收器、隔離短路設備模組、隔離開關…等設備更新。 2、履約期限:自開工之日起480日曆天內竣工,須完成北投機廠(含投捷變電站及牽引動力變電站)火警及廣播系統之重置工程安裝及測試工作。 3、本案主要部分為:設計規劃、繪製施工圖、竣工圖、安裝總機、程式設定、現場指導、介面協調及保固責任,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八)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修訂詳細價目表項次2.2「行政大樓-傳統型火警總機設備」移報盤為20迴路、項次2.3「投捷變電站-傳統型火警總機設備」操作主機為30迴路及項次2.4「控制塔、次工廠、牽引動力變電站-傳統型火警總機設備」操作主機為25迴路。 2、修訂詳細價目表項次4.1~4.7「低煙無鹵耐燃電纜線1C×1.6mm、低煙無鹵耐燃隔離對絞電纜線2C×1.25mm²、2C×2.0mm²、4C×2.0mm²、低煙無鹵耐熱隔離對絞電纜線2C×2.0mm²、低煙無鹵防水金屬軟管、RSG 管」、項次4.8~4.9「線路安裝費用、管路安裝費用」及項次5.2「非定址式傳統型探測器」等實作項目數量。 3、修訂工程規範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四)人力配置提報說明: (1)修訂「消防設備師」職責/應辦事項:火警區劃整併簽證、提送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消防設備師簽證及相關送審工作,並負責本案消防安全設備之設 計、監造、裝置、檢修工作。 (2)修訂「現場工作負責人」擔任資格:具備消防系統工程經驗2年以上,並具消防設備士執照(含回訓證明)。 (3)修訂「現場工作負責人」人數為1人。 (4)修訂「現場施工人員」人數為5人。 4、修訂工程規範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六)、1、(2)、C、「移報線路上(定址式智慧型火警總機輸出二次側外線)需另外加設軟體隔離開關並附LED 指示燈……」。 5、增列工程規範施工及材料說明一、(六)、8、(7)「涉及高架作業及機關指定區域之探測器須全數更換。」 6、配合修訂公開招標公告事項、工程規範及服務建議書價格組合分析參考格式等相關文件。 7、前述更正非屬重大改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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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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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北投機廠火警系統重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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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9-其他安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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