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9.6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4 - 商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物業電商任務編組李選瑜 |
| 聯絡電話 | (02)25363001#8327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
| 傳真號碼 | (02)2511897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732,2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11/16 |
| 原公告日 | 110/10/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 配合台北市政府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政策,帶動場站周邊朝TOD發展: 1、 市府刻正推動TOD政策,並以捷運站為節點及高效率路線為都市發展主幹,串聯大眾運輸、人行空間、自行車空間及都市活動等配置,以形塑大眾運輸導向之發展環境。 2、 接續捷運士林站TOD開發,創造捷運劍潭站運輸、生活、休閒及永續都市發展環境之服務功能。 3、 結合劍潭地方特色及文化,打造捷運劍潭站為辦公、生活及交通之地區核心場站。 (二) 轉乘空間改善: 1、 規劃興建捷運轉乘空間及建物設施(與捷運車站連通),引進文化、公益及商業活動等多元旅運服務。 2、 原有2號出入口南側的捷運汽車轉乘停車場,將整合至新大樓地下層。捷運廣場串聯1樓之商業空間,規劃附業經營業種及項目。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5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5元 |
| 總計 | 57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12/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07 10: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樓臨時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 50,000,000 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供應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B1臨時投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原則於決標次日起1,340日曆天以內完成,詳其他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外國廠商:可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本採購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5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含)以上、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建築師事務所。(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為一般建築工程無須訂立特殊資格 |
|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8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交17用地(捷運劍潭站),光華段四小段796等8筆土地。 (七)其他規定: 1請廠商詳閱本案統包需求書、統包工程採購契約及相關招標文件。 2.履約期限:原則於決標次日起1,340日曆天內竣工。 3.本案統包商提案規劃設計總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4萬平方公尺。興建地上18層及地下3層之建築物。 4.本工程建築物結構設計上部(地上層)依機關需求採鋼骨結構。惟統包商設計採非鋼骨結構時,須於投標時服務建議書載明其理由,始得為之。另為提高結構之安全性及使用之舒適性,應規劃導入制震系統。本案得使用同等品,同等品審查時機詳同等品審查規定。 5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6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 7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固定費用,金額為NT$ 3,286,520,000 元。 (九)本次更正內容如下: 1.修正工程規範、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主要建材設備自主選用計畫表、捷運劍潭站TOD轉乘設施空間活化及多元服務建置案統包工程統包需求書。 2.因前項更正,非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得免延長等標期。 3.請電子領標者,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異動作業下載異動文件。(http://web.pcc.gov.tw/)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2/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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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