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810)個日曆天以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冷凍空調業應檢附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及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9劉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詳細地點:板橋站(含夾層)、府中站、亞東醫院站、海山站、土城站、永寧站、頂溪站、永安市場站、南勢角站、台北車站(淡水線)、中山站(淡水線)、雙連站、民權西路站(淡水線)、小碧潭站及新店機廠塔台。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1)全案共計重置269台空調設備(21台冰水主機、48台冷卻水塔、40台水箱、89台空調泵浦、4台空調給水泵浦、60台小型冷風機、4台冰水盤管、1台空調箱、2台分離式變頻冷氣機)及14處冷卻水塔區噪音防制設備重置。
(2)其他周邊空調設備數量請參照工程規範及詳細價目表。
2.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其第1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420日曆天內完成板橋站(含夾層)、頂溪站、永安市場站、南勢角站、台北車站(淡水線)、中山站(淡水線)、雙連站、民權西路站(淡水線)、小碧潭站及新店機廠塔台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並於完成後辦理驗收;第2階段履約期限為開工日起810日曆天內完成府中站、亞東醫院站、海山站、土城站、永寧站設備安裝、測試及訓練,並於完成後辦理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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