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實踐樓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9月20日至106年9月22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招標文件範本製作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刖第6條)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23日17時止,以書面向本校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二、辦理活動行程日期:106年9月20~22日(星期三至五)。
三、廠商資格審查:106年6月27日下午1時30分(地點:本校實踐樓2樓簡報室)。
四、廠商服務建議書報及評選作業:106年6月27日下午2時30分(地點:本校實踐樓2樓簡報室)。
五、預決標日:106年6月27日。
六、相關活動內容及廠商評選事宜,請詳參本案全部招標文件規定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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