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31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78臺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31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先行修正第9條第28款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一)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二)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即108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提出請求釋疑,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8年12月15日17時前釋疑。
2.本採購訂於108年12月17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校5樓會議室開標,108年12月19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校5樓會議室召開審查會議。
3.本案公告底價為4,860,000元整。
4.「109年度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案應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五十九(四)。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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