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依本案需求計畫書第四條第二項辦理並依各校期程調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北市府範本並依需求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為公告日等標期4分之1(112年3月6日下午17點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於前項疑義處理於112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公告期間為112年3月3日至112年3月9日(3/9(四)下午5點截標)。
二、本案預計於112年3月10日(五)上午9點30分開標,並預計於112年3月10日(五)上午10點30分辦理評審會議,地點均為五常國中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30巷1號,預計決標日112年3月10日。
三、本採購案採購金額為799,088元(內湖國小404,115元、五常國中226,331元、懷生國小168,642,元)由五常國中招、決標,再由3校各自訂約、履約、驗收、付款,契約金額為湖國小404,115元、五常國中226,331元、懷生國小168,642,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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