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透過課室空間改造,帶動教學策略及課程設計革新,發展跨領域課程及專題式學習,培養學生跨域統整及應用能力,輔助學生「自主學習」,融合「多模式」理念,能分設空間,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教學大樓2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履約期限
工 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開學前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工期核算原則依「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規定辦理,因應一例一休,投(得)標廠商應自行評估所需增加人工成本風險,並詳細評估投標總金額,盈虧自負。
2.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請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115年9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逾期將不受理,本校將於115年9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機關於等標期提供現場會勘,現場會勘時間: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因學校有門禁之規定,會勘前請先電話通知2799-1867#401總務處張主任、#431林組長。
4.本採購訂於115年09月30日(三)上午09:10於本校2樓校史室開標,預計115年10月1日(四)上午10:10於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評選會議(如變更日期另行通知廠商),評選會議當日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電腦及投影機等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5.本案為為最有利標,廠商投標文件未檢附"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者,依投標須知第57條規定為不合格標且不納入為評選對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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