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5年9月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本招標文件規定有異議,請自公告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內(106年7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提出異議。聯絡電話:02-28329377分機520 聯絡人:陳幸儀,傳真電話:02-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
評審時間:106年7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預計議約決標時間:106年7月26日上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評選第1名供餐8、9、11、1、3、5月
品項名稱_2
評選第2名供餐10、12、2、4、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