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洽辦機關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洽辦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之權利(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預估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110年度信義樓及活動中心低壓配電系統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服務費用為361,961元;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圖面繪製費1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7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電機工程技師事務所須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電機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及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27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2月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案訂於109年12月7日09:00進行「資格標」審查,審查結果合於資格廠商之服務建議書,預計於12月7日14:00召開評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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