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為3萬3,000份,每份價格依原契約單價核算,擴充金額為213萬2,20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80號(2樓新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80號(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開學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參採本府最新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1.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2.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3.合法立案登記並能提供招標標的者,且無受停業處分尚在營業者。
4.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至遲應於105年7月24日,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至遲於105年7月30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