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本校午餐相關會議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本校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即: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亦為226,800份(由2家得標廠商分月份輪流供餐),預算單價為新台幣60元(內含支付給本校員生社午餐代辦處理費1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中街27號忠孝樓1樓會議室(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中街27號(景美國中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09.2.24府工採字第1093002981號函修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僅須任一項符合: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二、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依規定等標期得縮短3日,故本案等標期為11天。
二、本案評選會議時間:1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點30分,評選地點:本校忠孝樓1樓會議室(二)。廠商簡報及答覆時間不得超過【 15 】分鐘,若簡報廠商達5家(含)以上,則簡報及答覆時間均縮短為【 12 】分鐘。
三、評選當天廠商簡報之順序:將於6/12(星期五)開標當天資格審查後,由各合格廠商代表抽籤決定6/19簡報順序,未出席者由本機關代為抽籤。廠商抽籤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抽籤。
四、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每餐新台幣60元整(內含支付給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午餐代辦處理費1元)。
五、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內(即:109年6月3日前),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本校對於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10日(星期三)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
六、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得標廠商如經本校午餐相關會議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本校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之權利,擴充期間預估數量亦為226,800份(由2家得標廠商分月份輪流供餐),預算單價為每餐新台幣60元。另外,本案為複數決標採購案,得標廠商之一若因可歸責於該廠商之因素而致暫停供應、終止或解除契約,機關得透過契約變更方式(分別訂約之數量擴充),由其他得標廠商依原決標單價接續履約供應,擴充數量上限為該經暫停履約、終止或解除契約之已暫停、終止或解除之數量。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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