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9.6.3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 中山區 林森北路511號 |
| 傳真號碼 | (02) 25372769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 開標時間 | 110/10/19 11:40 |
| 原公告日期 | 110/10/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79.4 |
| 補助機關名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91,383元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中山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110年09月08日府授工採字第1103015449號函修頒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48859277 |
| 廠商名稱 | 原啟建築師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1段149號10樓之3 |
| 廠商電話 | (02) 27683030 |
| 決標金額 | 140,59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0/10/19 - 110/12/17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1年度新興國中校舍防水隔熱工程(第二次)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採購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原啟建築師事務所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40,59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40,59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0/10/19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0/10/21 |
| 契約編號 | 110Xing1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40,59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6.33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
| 附加說明 |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111年度新興國中校舍防水隔熱工程(第二次)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採購案」(案號:110Xing12) 評審結果評比總表 (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 日期:110年10月19日 評審委員代號 參與評選廠商 標 價/序位 原啟建築師事務所 標 價(140,590元) 序位 (A) 1 (B) 1 (C) 1 (D) 1 (E) 1 序位合計 5 總評分/平均總評分 84.80 平均總評分是否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註: 1.評分後若投標廠商之平均總評分未達合格分數80分。不列入合格廠商,不予排序。 2.加總計算各廠商之序位,序位合計最低者為序位第一,且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定者為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準用最有利標決標者,並依招標文件規定自序位合計低者起依序擇定優勝廠商。 3.本表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除涉及個別廠商之商業機密者外,投標廠商並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 全體委員簽名 (委員姓名及職業機關得先繕打,不克出席委員請於本表內備註) 委員姓名 職業 吳佳芸 新興國中總務主任 郭育如 新興國中教務主任 楊素冠 新興國中學務主任 彭旭頤 新興國中輔導主任 曹爾健 新興國中文書組長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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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