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Xing12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校園影音廣播系統改善工程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決標日:107/11/0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11/05 17:00 | 開標:2018/11/06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150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無法決標(原因:未公開具體原因)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傑豐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18,800
原始預算
$ 3,805,557
底價金額
$ 3,805,500
決標折數
8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3,805,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6 09: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營業登記證、E6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電器零售業、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等與本案相關之業者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本校總務處。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3,805,500元整。 5.開標方式:於開標時「資格封」資格文件審查後,資格文件合格者,續開啟「規格封」審查規格文件是否備齊。俟簡報及審查評分合格者,始開啟其「價格封」)。 6.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若有缺漏或空白未填寫者,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簡報及審查。(包含應附於規格封內之「投標規格審查表」及「依據投標規格審查表中名稱所提列之規格及說明,依序檢附相關型號、廠牌、型錄及系統功能說明書等資料」,若為缺漏或空白未填寫者,視為不合格。上列文件將於簡報及委員審查前提供「工作小組」製作「初審意見報告」)。 7.招標文件之「投標規格審查表」,是提供廠商針對本採購「無逾越本校實際需求」之規格,能提出更優規格或更優功能之說明;或是廠商若提供不符合「本校原訂採購規格」之不同規格時,能提出具體說明及建議。目的是讓「工作小組及委員」能夠充份了解廠商提出之規格及功能;及提出不同規格及功能時,能說明和本校原訂規格之差異所在。如此本案始能有具體之審查依據而不流於缺乏確實資料之空談,並無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 8.參加投標廠商視需求至施工現場實際勘查及按照圖說規定精確估算,現場勘查日期為107年10月29日(星期一)及10月30日(星期二)之上午8時至下午16時。 9.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請於107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日(星期四)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10.廠商簡報及審查時間:107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活動中心1樓校史室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信華
聯絡電話
(02)25714211#502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傳真號碼
(02)2537276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3,805,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0/29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7/11/06 09: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E601010電器承裝營業登記證、E6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電器零售業、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等與本案相關之業者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內送達本校總務處。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 3.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4.公告底價:新臺幣3,805,500元整。 5.開標方式:於開標時「資格封」資格文件審查後,資格文件合格者,續開啟「規格封」審查規格文件是否備齊。俟簡報及審查評分合格者,始開啟其「價格封」)。 6.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若有缺漏或空白未填寫者,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簡報及審查。(包含應附於規格封內之「投標規格審查表」及「依據投標規格審查表中名稱所提列之規格及說明,依序檢附相關型號、廠牌、型錄及系統功能說明書等資料」,若為缺漏或空白未填寫者,視為不合格。上列文件將於簡報及委員審查前提供「工作小組」製作「初審意見報告」)。 7.招標文件之「投標規格審查表」,是提供廠商針對本採購「無逾越本校實際需求」之規格,能提出更優規格或更優功能之說明;或是廠商若提供不符合「本校原訂採購規格」之不同規格時,能提出具體說明及建議。目的是讓「工作小組及委員」能夠充份了解廠商提出之規格及功能;及提出不同規格及功能時,能說明和本校原訂規格之差異所在。如此本案始能有具體之審查依據而不流於缺乏確實資料之空談,並無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 8.參加投標廠商視需求至施工現場實際勘查及按照圖說規定精確估算,現場勘查日期為107年10月29日(星期一)及10月30日(星期二)之上午8時至下午16時。 9.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若有疑義者,請於107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1日(星期四)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10.廠商簡報及審查時間:107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活動中心1樓校史室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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