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顧及本校學生校外參觀旅行學習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37-1號
履約期限
11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或111年9月14日至9月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為旅行業J902011、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業。
2.具備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且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理規則第6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11年5月23日(一)下午17點00分。※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2.本案開標(廠商資格審查):111年5月24日(二)上午10時30分(地點:本校3樓中會議室)。
3.廠商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日期: 111年5月26日(四)下午14時(地點:本校3樓中會議室)。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111.5.10),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最後釋疑(111.5.18)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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