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課程發展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廣州街6號南門國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至本校指定地點。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2月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2813號函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對招標文件内容有疑義者,應書⾯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112年5⽉26⽇下午17時整⽌,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1/4,本校之最後釋疑日為112年5月29日。
⼆、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12年6⽉1⽇下午13時30分於本校仁愛樓2樓課程發展室開標,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預定決標⽇ 112年6⽉1⽇)。
三、採購標的:依⾏政院公共⼯程委員會88年7⽉7⽇⼯程企字第880108號函釋意旨,經衡酌本案維護教學品質及演出需求後,認定本案具備正當性。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