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二樓南門國中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二樓南門國中總務處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先行修正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8)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及單位,依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108年12月18日上午09時00分整於本校仁愛樓2樓校史室開標,108年12月20日上午09時0分整進行企畫書簡報評選優勝者進行議價,並以本機關名義決標,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預定決標日: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至108年12月10日17:00止。
三、本案含109年度預算,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先行辦理招標,並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8年2月20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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