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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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9.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沈怡君/余柏勲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3623/3594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5336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6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擴充期間最長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2月29日止。 二、擴充金額單價新臺幣5,000元/時,至多20小時為限,總價新臺幣10萬元整。(實際金額依原決標金額計算,並以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為準) 三、後續擴充期間沿用原契約條件、原契約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7/11/19 |
| 原公告日 | 107/1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200元,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27 15: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會客桌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或時數130小時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同時符合 (一)律師事務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事項: 1.招標文件更正為本案原本文件內容 2.延長等標期:截標期更正為107年11月26日下午5時,開標日更正為107年11月27日下午3時30分。 3.預定決標日期更正為108年1月25日。 4.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更正為應於107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5.本局疑義處理結果,更正為於107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文創發展科承辦人沈怡君小姐02-27208889分機3623 二開標日期(詳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108年1月25日 四履約保證金:無需繳納 五投標文件說明: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六)填妥投標書,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七)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 六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並請估計郵遞時間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七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 八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2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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