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3614/357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工程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或設立證明:需為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 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本次為第三次招標,投標廠商得採用第一、二次之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換領本次之投標封套及公告,請洽秘書室承辦人郭美珠02-27208889分機3575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文化建設科李先生。電話:02-27208889分機3614
二、本案開標日期同預定決標日(105年10月19日)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四、保固保證金:契約結算金額3%
五、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六、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七、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0月17日中午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0月17日下班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