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9/08/20 | 無法決標 | 0 家 | 其他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9.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7 - 除服裝以外之紡織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翠雲/萬瑞晟(業務) |
| 聯絡電話 | (02)25775931#352/560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7793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3,5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4/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出納處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金繳納,郵購者請附貼足快捷回郵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乙只。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4/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4/30 14: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 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8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秘書室收發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9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依法登記立案廠商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餘詳如本處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80,0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108年4月16日至108年4月29日下午5時止,於上班時間至本處3樓秘書室出納室購買。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僅受理現金繳納,郵購者請附貼足快捷回郵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乙只。 收受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專人送達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3樓,本處秘書室收發處簽收。 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4月20日前以書面方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4月2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其它: 1. 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55萬元整。 2.預計決標日為108年4月30日。 3.其餘事項詳如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4/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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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