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美術館 |
|---|---|
| 機關代碼 | 3.79.59.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蔡翌潔/顏嘉儀 |
| 聯絡電話 | (02)25957656#507/317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
| 傳真號碼 | (02)258509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4/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4/02 11: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服務建議書8份。(正本2份、副本6份)。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應檢附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館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
| 重點說明 | ※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審。 ※評審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據評審,餘詳評審須知。 ※評審方式:於資格審查當日現場通知後接續辦理評審作業時間,經評審為最符合需要者,擇期進行議價。 ※決標作業:擇符合需要廠商另行通知進行議價。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83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共計8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8年3月27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截標日108年3月31日前(截止投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
| 委託項目 | 詳細規格數量詳如招標文件。 |
| 押標金 | 無 。 |
| 保固保證金 | 無。 |
| 預定決標日期 | 開標後30日。(投標須知47點) |
| 注意事項 |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投標廠商將證件封、價格封分別書面密封,連同企劃書8份與其他依規定需繳交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電子檔列印後分別貼於適當大小牛皮紙信封),並依規定封裝後投標。 |
| 補充說明 | ※投標廠商請務必使用本館上網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 ※本案開標作業依資格、價格之順序分段辦理,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參與評審。評審會議與價格標作業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
| 其他 |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4/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立美術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