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5957656#541/50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本館總務組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本館總務組辦公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契約並參考主管機關契約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營業項目F213010電器零售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或其相關業。(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收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_2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履約保證金額度
NT$73,668元(契約上限金額之10%)
重點說明
1.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自本館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詳細價目表)投標。
2.決標方式:同質採購最低標。
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乘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NT$736,683元,契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即表示契約完成。機關依各實際展覽檔期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辦理。)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8份共計10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月19日前(等標期1/4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06年1月19日(截標日前一天)以書面答覆廠商。
(一)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二)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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