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美術館 |
|---|---|
| 機關代碼 | 3.79.59.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永仁/張銘育 |
| 聯絡電話 | (02)25957656#202/503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 |
| 傳真號碼 | (02)2585098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553,1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6/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7/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7/11 14:0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9/1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總務組辦公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01月25日前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營業項目為G101061汽車貨運業或G601011航空貨運承攬業或IZ06010理貨包裝業等)、( ※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新台幣70,000元整)、廠商需具有承攬國內外博物館、美術館藝術品運輸經驗者: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承攬國內外美術館或博物館當代平面美術品(以上三種作品皆須檢附,未附者為不合格)國際運輸通關及公私立機構展覽品免稅進口及復運進口經驗,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影本。(例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履約完畢證明文件影本)。廠商視需要可另檢附其他茲以證明之補充或說明文件(例如:契約影本或履約完畢證明文件影本或說明書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
| 預定決標日 | 106年8月09日(投標須知47點) |
| 委託項目 | 藝術品收退件運輸、包裝製箱與裝箱、作品運至機場(來回程)、進出口報關、美國內陸運輸(含搬運人力)、美國紐約至台北來回空運案、作品自北美館返還指定地址、空箱處理。詳細規格如招標文件及法源依據:本案為政府採購法第36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7條第1項第2及4款所稱之特殊採購。 |
| 注意事項 |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條規定,決標後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案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參與上開作業時,得以簽名(簽代理人姓名)代替蓋章,或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確認。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06年7月3日前(等標期1/4),以書面向本館提出,本館於106年7月9日前(截止投標前1日)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美術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1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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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美術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