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
|---|---|
| 機關代碼 | 3.79.59.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
| 聯絡人 | 黃相瑜(業務組)/陳昭秀 |
| 聯絡電話 | (02) 25786731 #721/733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 |
| 傳真號碼 | (02)2578773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得向得標廠商增購新臺幣30萬元(含稅)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1/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1/1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訂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本案實際情況修定之。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具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詳如本團採購廠商招標證件審查表所列。 5.詳細資格規範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本案提供電子領標。 |
| 開標地點_2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7樓會議室。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契約金額之5%。 |
| 重點說明 | 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本團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報價明細表)投標。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總標決標)。 |
| 預定決標日 | 108年1月31日。 |
| 委託項目 | 詳如招標文件。 |
| 補充說明 | 1.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後續評選作業,評選日期為108年1月22日上午10點於本團7樓會議室召開,其評選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團依序位另行通知優勝廠商辦理議價。 2.議價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3.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團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團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11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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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