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4/12/17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國樂團 |
|---|---|
| 機關代碼 | 3.79.59.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彭先生、周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832170#326、328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1197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服務期間上限2個月,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4萬3,200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國樂團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每份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2/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25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般廠商)J101010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優採廠商)營業項目具有清潔服務類等相關項目。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優先採購「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4條所定物品或服務,依該辦法第7條第2項第2款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以下簡稱優採廠商)及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以下簡稱一般廠商)辦理,其作業程序依投標須知第67點第2項規定辦理。 【2】廠商應於投標前至本機關辦公大樓現場自行勘估。 【3】本案開標方式採三階段辦理,經資格標、價格標審查合格者,交由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評審,廠商無須簡報;其評審結果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通知廠商辦理議價作業。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依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辦理並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6】本案評審委員名單,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首頁>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詢評選委員名單)。 【7】本案屬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審議程序時,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8】評審作業預定於113年12月26日假本團3樓會議室舉行。 【9】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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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國樂團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