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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832170#325、326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2年7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最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902011旅行業。
2.其他證明文件:主管機關核發之旅行業執照(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執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萬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採三階段辦理,經資格標審查合格廠商,依機關通知進行簡報與評審作業,其評審結果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通知廠商辦理議價作業。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預計於民國111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5】履約標的摘要(餘詳招標文件):
1.第一梯次:
(1)時間:112年2月3日起至112年2月5日,計3天2夜。
(2)演出地點:屏東演藝廳(屏東市民生路4-17號)。
2.第二梯次:
(1)時間:112年7月29日起至112年7月30日,計2天1夜。
(2)演出地點:苗北藝文中心(苗栗縣竹南縣公園路206號)。
【6】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本案評審委員名單,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首頁>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查詢評選委員名單)。
【8】預定評審時間為112年1月5日上午10時假本團3樓會議室舉行。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