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12/20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國樂團 |
|---|---|
| 機關代碼 | 3.79.59.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方小姐、劉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832170#328、326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1197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服務期間上限2個月,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13萬3,200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國樂團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23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國樂團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立國樂團保管款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避免廠商圍標及故不簽約等情事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3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履行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其他業類或其他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2.廠商納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公告為沿用第1次招標文件續辦第2次招標。 【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000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採三階段辦理,經資格標審查合格者,廠商無須簡報,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評審;其評審結果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擇符合需要者依序通知廠商辦理議價作業。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預計於民國110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5】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6】本案公告委員名單:陳小萍(本團副團長)、黃馨玉(本團秘書)、黃立鳳(本團組長)、吳彥森(本團主任)、呂冠儀(本團研究助理)。 【7】依本案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第4目規定,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之業務採購案件,得先辦理決標,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國樂團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2/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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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國樂團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