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數量:最多100個,金額以決標金額之單價計之;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 120 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217010 消防 安全設備零售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 業 F113010機械批發及F 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等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金額: 新臺幣34萬元。
(二)採購金額: 新臺幣68萬元。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 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2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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