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莊英宏 |
| 聯絡電話 | (02)27297668#651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855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數量:最多2臺,金額以決標金額之單價計之;期間至105年12月31日止。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4/12/03 |
| 原公告日 | 104/11/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自備隨身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4/12/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4/12/17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本局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萬9,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細類為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等或與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118萬元。 (二)採購金額:新臺幣236萬元。 (三) 本案預算臺北市議會未完成審議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本案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如預算金額不低於核定底價金額時,則決標予保留決標廠商,決標生效日為臺北市議會通過或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當日;如預算金額低於核定底價金額時,本保留決標則予廢標,廢標生效日為未獲臺北市議會通過或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當日。 (四)押標金:新臺幣5萬9,000元。 (五)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六)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結算金額〉之3 %。 (七)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04年12月16日下 午 5時。 (八)履約地點:臺北市。 (九)履約期間: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4年1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4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預定決標日期:決標生效日為臺北市議會通過或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當日。 (十二)本採購訂有規格標,規定如下:廠商應附證明文件如下:(一)投標時,廠商需檢附本案標的型錄,型錄上需劃線及逐條標示符合本規格內容,若型錄上內容無法完全符合本規格,則需檢附製造廠補充說明(如為外文需中文翻譯對照)以供審核。 (十三)本案業於104年12月1日修正規格,原訂開標日104年12月8日上午10時延長至104年12月17日上午10時假本局4樓開標室辦理開標事宜。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4/12/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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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