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為劍潭分隊臨時駐地改善工程之設計規劃及監造服務費:費用合計預估上限金額71萬5,000元,須俟得標廠商製作施工預算書並經本局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審查後由雙方議定之,且俟施工費預算核定後,再行辦理後續設計及監造服務費之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或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_建築師_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272萬9935元
2.投標截止日期:106年5月24日17
3.履約期限:詳契約第七條。
4.勘查現場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5.勘地點及聯絡人:劍潭分隊臨時駐地(內湖區成功路2段376號-張中憲27297668-7434)訓練中心A塔(黃盛宇27297668-8224
6.開標地點:本局4樓開標室(信義區松仁路1號)
7.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將於106年5月23日前以書面回復,綜合企劃科曾紹豐27297668-6513(信義區松仁路1號7樓)。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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