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洪宇璇 |
| 聯絡電話 | (02)27297668#6510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8999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2/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2/14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決標次日起3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投標須知第13點(一)1.之規定: (8)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10)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30萬4,192元。 (二)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06年2月13日下午17時止。 (三)履約地點:臺北市。 (四)履約期限: 1、於決標次日起35個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2、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 (五)廠商資格摘要: 凡在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資格應附文件,詳如招標文件:廠商投標資格審查表〉,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六)開標時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得到場(1家最多以2人為限),以備諮詢;如有投標廠商未出席,本局得依程序繼續進行,遇當場須廠商說明時,未出席廠商視同放棄。 (七)勘看施工現場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會勘地點及分隊聯絡人員,詳契約內附之需求計畫書。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請求釋疑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電話: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臺北市政府消防局7樓 綜合企劃科-承辦人洪宇璇。 電話:(02)2729-7668轉6510 傳真電話:(02)2758-9995。 (十)收受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樓收發室 開標地點:臺北市政府消防局4樓開標室 (十一)本案前於105年11月8日辦理第1次公開取得企劃書公告,因變更招標文件辦理廢標,沿用原案號,本次為第2次公開取得企劃書公告,惟因重大規格變更,故以修正規格後第1次公開取得企劃書辦理招標作業,等標期為10天,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2/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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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