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 2 年,金額 3,517,920 元整(含稅),後續擴充每次 1 年,金額
1,758,960 元整(含稅)。都市發展局得視維護工作執行情形,於當年度 10 月底
前,通知得標廠商提報次年度服務建議書,經都市發展局審查通過後,辦理後續
擴充。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於通知期限內提送服務建議書 於接獲通知次日起 10 個
日曆天 )),或服務建議書經審查不合格者,都市發展局得終止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905會議室(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電腦工程業(E605)或資訊服務業(I301)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無獎勵金,不論審標結果,本機關均不提供任何獎勵或補助。
(二)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本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三)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或依本須知第1點規定期限前(詳招標公告),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疑義。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