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汪振輝 |
| 聯絡電話 | (02)27772186#260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2)277712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2 14: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本局中區辦公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頒定之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等任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結構等任一)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訂有底價,資格審查合格者且評選為最優勝者優先議價,報(減)價在底價以內為得標廠商)。 二、結算方式: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詳契約第3條規定)。 三、付款方式:依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 四、其他: 1.預定決標日期於評選會議日期後1個月內。 2.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方式以序位法評定,價格納入評比,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文件載明價格(詳評選須知、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3.本案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第三類(五百萬元以下部分為8.8%、超過五百萬元至二千五百萬元部分為7.7%計、超過二千五百萬元至一億元部分為6.6%計。)所載上限,採統一折扣方式議價,投標廠商於投標報價時,應提報折扣值,有議減價情形,亦議減該折扣值。 4.因標的建物基地位處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段89、91號,為地上14層、地下1層建築物,共2棟,總樓地板面積約7,138.81m2,共有224戶,需將社區住戶日常生活及環境等之相關因素,納入考量及注意,並妥為規劃設計。 5.本社區建築物前已委託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萬樂1出租國宅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台省結技鑑字第評1451號)、「萬樂2出租國宅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台省結技鑑字第評1452號)作業,為達資訊公開透明及公平公正原則,有關該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成果一併公告於招標文件內附之成果報告書全卷(詳需求計畫書附件)。 6.本採購案預算為105~107年連續預算,業經臺北市議會審議完成通過105年新臺幣1,155,000元;另106年新臺幣1,655,000元及107年新臺幣1,300,000元之預算尚未通過。如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同意、調整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就不足金額之情形,保留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或調整金額、工作內容等權利,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要求賠償。 7.本案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投標須知第102點補充說明內容。 8.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高健章、委員江世雄、委員趙永悌、委員章毅、委員陳建華。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工程科)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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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